法律问答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二手房
2023-06-09 15: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二手房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一、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五、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

    六、填写盖章《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公积金提取清册表》;

    七、房本是两人名或配偶名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过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八、外地购房需异地购房证明填写并加盖公章。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购房者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房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法律分析: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不动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结婚证、银行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