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进入低保,后来自己工作,低保一直没有取消,现在查出取消低保,需要退回低保吗?

2023-06-09 15: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被取消必须通知本人。定义如下:
    1、不通知本人,是违法行为;
    2、国家政府并没有发布取消低保的政策,因此低保制度会一直执行;
    3、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要求说明取消的原因。
    农村低保户多久核查一次
    1、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通常每年核查一次;
    2、如果低保户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可以每半年核查一次;
    3、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一般是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进行核查。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法律分析:如果不符合低保条件,但是采取隐瞒等非法手段取得低保资格的,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取消低保资格,并且追回已经发放的低保资金。这些都是在低保政策中明确规定的,没有其他办法,只有按照规定退还已经领取的低保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家庭低保户待遇的人员是可以有工作的。但是具有工作的家庭成员其薪资和家庭财产(房产、汽车、投资和经济收入等),是低于和等于户籍地低保户准入条件的,才能享受低保待遇。
    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低保户家庭,继续享受低保户待遇的,被民政部门查到后,不但会立即取消低保待遇,而且将退回不当的低保待遇收入,严重的还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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