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工作的,如何结算工资

讨薪
2023-06-09 16: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疫情期间不能上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照发的情况如下:
    1、疫情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员工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干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 因疫情不上班,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按照原工资待遇来计算;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不上班的,则只能获得适当的生活费;如果付出了劳动的,则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算。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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