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父亲去世了,姑姑供三个人学习生活三年,能向母亲要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6-09 16: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亲死亡后,如果继母同意继续抚养孩子,继母可以要求的亲生母亲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父亲不幸去世后,如果继母同意继续抚养孩子,继母可以要求的亲生母亲支付抚养费。若继母起诉解除婚姻关系,且其与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的,则其无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父亲不幸去世后,如果继母同意继续抚养孩子,继母可以要求的亲生母亲支付抚养费。若继母起诉解除婚姻关系,且其与继子女没有抚养关系的,则其无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