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缴税。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夫妻共有房屋属
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
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离婚引起的房屋产权变更非
房屋买卖行为,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