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人格否认制度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什么区别?

2023-06-09 16: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认说;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所区别;
    4.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具备公司支配力;
    5.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请,公司本身或公司股东不得主张,亦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采用。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认说;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所区别;
    4、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应具备公司支配力;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如下: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在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不同于法人否认;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同于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适用;
    4、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应当具备公司的支配力;
    5、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讼,公司本人或者公司股东不得主张,法院不得依照职权采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