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唯一的儿子今年因病去世了,但是我没有独生子女证,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办理失独老人补助金

2023-06-09 16:38: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独生子女去世可以申领失独家庭扶助金。国家规定有规定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
    法律依据: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特别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扶助金标准: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对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对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以时间先到为准)。
  • 独生子女去世具有失独家庭扶助金的帮扶制度。国家规定有规定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法律依据:独生子女去世具有失独家庭扶助金的帮扶制度。
    国家规定有规定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