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现交通事故后,报警住院后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9 17: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事后报警的处理办法是: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记录,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该部门没有管辖权的,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将伤亡人员及时送往医院。等待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医院作出伤情诊断治疗。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神外科预付医疗费用。
    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后事后报警的处理办法: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记录,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该部门没有管辖权的,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