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已经22个月了,离婚协议规定了一半的赡养费。孩子和母亲住在南京江北新区葛塘街。现在我的前妻以孩子的名义告诉我,要求增加赡养费,并要求我每月支付5000英镑。

子女抚养
2023-06-09 21: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赡养费怎么付可以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付抚养费。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离婚后赡养费怎么付
    1、夫妻双方协商,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付抚养费。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办理离婚的具体程序与步骤是什么
    办理离婚的具体程序与步骤是: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应当向提供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等;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对赡养费有具体规定的,一方在约定期限届满不支付赡养费的,可以起诉要求赡养费;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赡养费的,离婚登记后,法院可以立即起诉要求赡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由另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