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和有家庭的男人生了孩子,怎么办

婚外情
2023-06-09 2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因此支付了抚养费,物质上必定造成了损失,所以可以要求亲生父母赔偿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 没有离婚,和情人有了孩子的处理办法:双方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果其与亲人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可能会对该行为人依法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如果没有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不犯法。
    法律依据:没有离婚,和情人有了孩子的处理办法:双方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果其与亲人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可能会对该行为人依法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如果没有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不犯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男方婚外生子符合法定赔偿情形的,女方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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