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我嫁给了天津人。我的户口来了,我儿子25岁了。他的户口能和我一起来吗?

2023-06-10 00:22: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夫妻双方离婚,必会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方式对子女抚养权进行明确,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将子女的户口随同本人一并迁出。
    子女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若子女已年满18周岁,则由其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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