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全家人都是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户口吗?

2023-06-10 01: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条件:
    1、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任一方为农村户口,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提供相关证件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
    3、户口已经迁出,但事实上还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条件:
    1、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任一方为农村户口,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提供相关证件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
    3、户口已经迁出,但事实上还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城市户口离婚后可以迁回农村。按国家政策离婚后户口可申请迁回原籍。迁移申请书,原籍村委会盖章(即同意接收证明)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现居委会街道办出具婚育证明有子女随迁的需医学出生证明以上资料加身份证、现户口本、原籍户口本、离婚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办理准迁证,凭准迁证到现籍派出所户籍办理迁出证明,最后到原籍上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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