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只有对方的微信号,没有其他证据

网络诈骗
2023-06-10 02:2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可以起诉主张的。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暂且不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度,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
    二、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的协助调查。
    三、微信证据的完整性。
    但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追债的直接证据,如果想追回债务,应该积极收集其他证据,比如转账记录,在场证人,等等,最好有借条或者欠条。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可以起诉主张的。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暂且不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度,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的协助调查。
    二、微信证据的完整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主张的。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暂且不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度,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的协助调查。
    二、微信证据的完整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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