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0 03:5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去与单位的负责人协商,在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也能与单位解约;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如果是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一致、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等方式来进行;如果是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过错性辞退等方式来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按正常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