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员丢失了,但是快递公司的赔偿与我的东西不匹配

消费者维权
2023-06-10 04:09: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员弄丢我的快递的,买家一般可要求原价赔偿。快递丢了,买家属于产生了物质财产损失,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快递丢失涉及到的赔偿有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快递公司丢失货件后的赔偿处理方法一般是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一些部门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在国务院规定的赔偿标准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公司丢失货件后的赔偿处理方法一般是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一些部门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在国务院规定的赔偿标准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收件人接收给据邮件时发现封皮破损,应当场声明,并核对内件。确属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责任而造成内件短少、损毁的,或者由于邮政企业、分支机构的责任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由于收件人所在单位收发人员的过失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者,相关收发人员应当承担规定的赔偿责任。
    邮件运递的具体要求由邮电部规定,并予以公告。邮件运递违反邮电部规定的,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向用户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邮电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