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道路边的房屋因长期雨水浸泡而倒塌。拆除后能否在原地基上新建房屋?

拆迁补偿
2023-06-10 04:3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原房屋宅基地建的房屋是新建,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审批手续的,经审批通过后,才能按照审批文件规定的施工范围即宅基地获批面积进行房屋的修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 不可以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房屋。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产生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拆迁人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范围对拆迁红线内的建筑实施拆迁行为,冻结期内被拆迁人不得在拆迁红线内新建房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下列的房子会被拆除:
    1、年久失修且无人居住的老房子;
    2、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认定为危房的房子;
    3、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私自建盖的房子;
    4、未建在合法区域内的房子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