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男方给了彩礼,同居不到三个月,发现和女方不能继续,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

彩礼
2023-06-10 06: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彩礼退还的法定条件有:
    1、男女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能退,但是必须符合彩礼退还的规定。而以下这些情况应当返还彩礼:男女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都买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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