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欠别人5万元,年前还了2000元,他现在要去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10 07: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被起诉了的,当事人应该积极应诉,有能力还债务的要尽快还请债务,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应当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准备偿还债务的计划,向法院和债权人表示自己的还款意愿。如果有钱不还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借款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偿还借款,对方不偿还借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人民法院会强制借款人偿还借款,比如借款人有存款的,人民法院会冻结其存款,然后再把钱直接划给对方。
  • 告对方欠钱不还,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
    其次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
    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别人欠钱不还无论多少钱都是可以起诉的,这是属于自诉案件没有立案标准,即使别人欠一块钱,你也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在进行起诉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起诉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缴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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