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病故抚恤金去哪儿办理,怎么办理都需要哪些手续?

遗产继承
2023-06-10 08: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理抚恤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
    5、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的申报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办理抚恤金需要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份的页面复印件;
    4、外省市户籍人员还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一级政府所属办事处或城市居民保险、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证明;
    5、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的申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抚恤金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