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7岁,我爸妈要离婚,我不知道跟谁

子女抚养
2023-06-10 09:2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离婚
  • 孩子18岁夫妻离婚的,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就跟谁生活。由于孩子满了18周岁已经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不存在法院需要对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判决的问题。如果孩子是满18周岁但是不能独立成立生活的,则法院可以将孩子判归给最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哪一方提出离婚,和孩子归谁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1、对于子女不足两周岁的情形,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一般会判给母亲。但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实际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也可以判给父亲,随父亲一起生活。特殊情况主要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如对子女有遗弃、虐待的行为;
    2、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且双方共同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则要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