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离婚了,有车贷,被法院起诉了,那我还用这个车贷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6-10 09: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车贷处理如下:
    1、双方离婚时,涉及的贷款属于未偿债务。那么,首先要确定债务是属于双方共同债务还是一方债务,然后确定承担方式;
    2、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了车贷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实际中,由于车子属于不可分割的财产,因此往往会将车子判给一方,然后由这方给予另一方补偿,贷款也继续由这方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内车贷离婚后一般仍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应由个人还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共同清偿,但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个人债务一般自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