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妈妈8岁时就抛弃了我,我现在20岁了,我可以问我妈妈要不要以前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06-10 09:3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去的抚养费还可以要,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成年的当事人不能再对之前的抚养费进行追要,但是他人代位支付的抚养费是可以请求要回的。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一般会给到被扶养人满十八岁成年或能独立生活截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过去的抚养费还可以要,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