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已经卖了,买方也把钱付了,法院让我配合他过户,可是买方一直不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6-10 11:0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买卖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先对房屋的具体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提交的过户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买卖房屋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卖方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方维权如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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