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低保想买房,怎么能不取消低保呢?

2023-06-10 11:1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低保户买房会不会被取消低保
    1、一般不会取消低保,我国法律上对低保户的认定并不包含房子这一不动产,认定为低保的条件如下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怎么办理农村低保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并授权审批机关调查其所有收入;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召开民主评议会或听证会,经评议或听证同意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报镇(街道)审核;
    3、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接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审核未通过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市级审批。市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一、低保户买房会不会被取消低保
    1、一般不会取消低保,我国法律上对低保户的认定并不包含房子这一不动产,认定为低保的条件如下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怎么办理农村低保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并授权审批机关调查其所有收入;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召开民主评议会或听证会,经评议或听证同意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报镇(街道)审核;
    3、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接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审核未通过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市级审批。市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买房子和有没有低保证没关系,但和你的经济能力有关,既然有经济能力买房子,自然超出低保户的消费水平,超过低保标准自然会被取消低保。 而且你如果隐瞒买房的实事,继续领取低保金,被查出来,不仅要退还政府多领的低保金,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