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票过户需要不需要公证?

房屋买卖
2023-06-10 11: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房产过户需要公证:继承房产办理过户;赠与房产办理过户;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房产过户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房产过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即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票不能过户给别人,只有房产证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房票不属于房屋上市交易的要件。房屋过户必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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