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孩子一起去游泳,其中一个淹死了,另外两个需要承担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0 11: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童若在泳池中溺水身亡,若泳池的管理者、所有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儿子溺亡的结果是由于监护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一起去游泳造成溺亡邀约者负法律责任。成年人一起游泳溺亡的,一般是溺亡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成年人有认识危险可能性,除非游泳的邀约者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情况,没有溺水事故发生时及时救助,邀约者存在一定过错,所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如果属于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于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属于行为人故意将两名幼童推下坠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