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法院保全财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
2023-06-10 12: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下列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的名称或者线索的说明;以及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的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法院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下列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的名称或者线索的说明;以及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的相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的财产保全,法官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因此,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需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申请书、证据、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函或其他等值的实物担保。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调查申请书,采用实物进行担保的,提供的实物可以是动产或者不动产、担保人相应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