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中介签了贷款服务协议书,但现在不想贷款了,会付什么法律责任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10 13: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人的义务有:
    1、明知他人为了非法活动借款的,不得借与他人;
    2、及时收取欠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是高利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贷款人的义务有:
    1、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2、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3、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4、按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5、以及承担因过错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贷款无力偿还债务人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出借人可能还会提起诉讼,借款人应当积极应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