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私营小企业公司,男方带薪陪产假多少天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0 13: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陪产假当然应该是带薪假,否则就是事假性质,规定天数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个人认为陪产假的工资应由社保负担,理由是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并未区分男女。 如果是企业增加的陪产假,工资应由企业自行负担。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 陪产假当然应该是带薪假,否则就是事假性质,规定天数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个人认为陪产假的工资应由社保负担,理由是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并未区分男女。 如果是企业增加的陪产假,工资应由企业自行负担。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 男职工陪产假假一般十五天,具体根据各地政府颁布的条例决定,法律无明确规定。比如湖南省规定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