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朋友家居住了半年的,可以在那个市办理居住证吗

2023-06-10 13: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有办理居住证的权利,即使当事人是在亲戚家居住,申领居住证时,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居住证是各市公安局针对在本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的证件,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凭此证享受本市本地居民的社会服务与福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 办居住证并不强制性要求本人到场,申请人需要社保满两年申请居住证,可以委托他人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填写完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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