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

子女抚养
2023-06-10 13: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自己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已满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办身份证需要携带当事人的户口本、监护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且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需要其父母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未成年第一次办身份证的流程:首先应当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对户口簿进行审查后,确认户口簿属实的,为未成年进行拍照,并且告知领取身份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时间应当在六十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