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隐藏,无法联系,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6-10 14: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法院联系不上被执行人,造成判决书无法执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设立了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能不能找到被执行人和案件是否能执结关系不大,法院的人力有限,并不是你找到了人,法院就会给你做拘留;即使做了拘留,被执行人未必就会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不上对方,此时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在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不上对方
    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将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要求被执行人在限定的期间内自动履行法律依据:《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
    假若被执行人并没有自动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没法执行的案件只能依法进入终结执行程序,什么时候发现有钱财的线索再恢复执行,反正不受时效限制。
    人民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大概率不配合执行。有些被执行人甚至联系不上。人民法院法官将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和房产登记情况。
    申请强制执行时,对方不配合,其实出现这种情况再正常不过。
    因为如果对方积极配合的话,也不至于拖到被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是对方不配合,并非没有办法解决。设置法院,法院设置执行庭的目的,就是解决这些不积极配合的人。否则,法院就没有必要涉嫌执行局了。
    针对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法院利用手中的职权可以查清楚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的话,法院直接拍卖处理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即便对方再积极配合,其实也没有用处。
    此时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被执行人避而不见,规避执行,情节严重的,涉嫌拒执罪的,可以由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旦案件由执行程序转为刑事程序,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利用刑侦技术进行查找被执行人。
    但是实践中,拒执犯罪有比较严格的犯罪构成要素,普通的逃避很难构成拒执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