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房屋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
物权的
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