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房子已经过期一年多没有交房了。现在我不想要这所房子了。我该怎么办?我可以退房吗?还是我卖掉了房子?

房屋买卖
2023-06-10 15: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买房人可以退掉已购房屋:
    1、房屋的主体结构因为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
    2、交房期限届满,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
    3、存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退房的情形;
    4、经过协商,出卖方同意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买了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为个人因素不想要了,是不能退的;
    2、如果是因为建筑商的原因或者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购买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一、买了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可以退房吗
    1、买了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为个人因素不想要了,是不能退的;
    (2)如果是因为建筑商的原因或者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购买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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