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在江西嫁给了四川,在江西拿到了结婚证,但是女方的户口没有牵扯到男方家。如果我同意离婚,我可以去男方家申请离婚协议吗?需要带哪些材料?如果结婚证丢了,可以申请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6-10 15: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弄没了的,当事人可持另一本离婚证离婚。若两本都丢失,且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或者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申请办理离婚证的需要结婚证;除此之外,还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证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以直接办离婚。当事人也可以先补领结婚证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采用诉讼离婚方式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