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过户给我和老婆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0 15:1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婚前财产的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的房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一方通过赠与或者继承方式取得的房屋,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也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儿子产权属于儿子个人所有,该房产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产权变更为双方或者是有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下列房产可认定为婚前财产: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名下的;婚后一方通过赠与或者继承方式取得的房屋,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给夫或妻中一方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