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6-10 16:0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认定标准:
    1、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一般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
    2、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企业、社会团体的正常秩序;
    3、扰乱公共秩序需要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定刑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
    3.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