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破产清算流程,什么是破产清算流程

2023-06-10 17: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企业作为债务人自行申请或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3、确定破产管理人;
    4、发布破产公告;
    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6、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及破产债务;
    7、经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进行重整或和解;
    8、重整或和解失败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9、组成破产清算组并进行破产债务的清偿;
    10、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终分配终结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宣告公司破产;
    2、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5、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6、按照法律规定,清偿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 破产清算程序的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2、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3、管理人登记申报的债权;
    4、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