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们好,我的朋友借钱,然后没有还给对方。我是担保人吗?

抵押担保
2023-06-10 17: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朋友或他人借钱做担保人,如果当时做的是一般保证,其后果是在借款人承担不了责任的情况下,贷款人要找保证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当时做的是连带保证,其后果是如果借款人不清偿债务,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债权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为朋友或他人借钱做担保人的,后果为,需要在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法律分析:担保人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负有还款义务。证明人不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对借款人不按期还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般保证人有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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