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养的程序是怎么走的

收养
2023-06-10 17: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孩子的程序是:抱养人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该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申请材料;登记,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公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收养子女的程序是:与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签订收养协议后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收养子女的程序是先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签订收养协议后,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