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吵架离婚。孩子开学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孩子带回异地娘家了。负什么样责?

子女抚养
2023-06-10 17: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对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离婚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当事人可以确认非亲子关系、行使返还所承担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而对方作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可以直接向对方主张赔偿,但是如果是诉讼的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只有当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