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结婚,还没办结婚证就跑了

2023-06-10 18: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还未登记结婚的,其婚姻无效,该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成立婚姻关系,只能够认定其为同居关系,其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应当及时其补办结婚登记。未登记结婚的,就不是合法夫妻,也就不属于对方当事人法律意义上的配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形处理:第一,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第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故目前对于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未补办结婚证的,双方的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案由为同居析产,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依贡献度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非婚姻关系中的法定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 结了婚有了孩子没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是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如果是上个世纪法律所规定的事实婚姻,双方从未办理过结婚证的,可以去民政局调取档案,再进行结婚证的补办。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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