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4万元,有借据,一直没还,说没钱

债务追讨
2023-06-10 19: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
    (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
    (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你好,无论跟谁借款,肯定都是要还钱的呢。你不还钱的话,对方肯定会联系你让你还钱,要是你一直不理会,那么对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下判决后你也不还钱,那法院会把你列入黑名单里,还会限制你高消费。
    为了这么一点钱不值当,建议跟对方协商处理,也可以跟对方沟通分期付款之类的。
  • 法律分析: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
    1、到期直接开口,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2、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
    3、反向借钱。
    4、协商不成,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