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上没有的物品坏了,不是我弄坏的需要赔偿吗?

房屋租赁
2023-06-10 20: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客损坏出租房东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该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客观允许的情况下,房东有权请求租客使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将该物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承租人按约使用租赁合同中的设备损坏能不赔,否则需要赔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设备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一般应当按照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则除当事人约定未签订合同需赔偿的以外,当事人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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