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责备我这边赔偿,他那边不赔偿,电话不接消息不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0 21: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首先要拿到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在交警队或工商局查询,对方车主、车辆所有人、实际经营人、投保保险公司信息;
    (3)起草民事诉讼状范文;
    (4)携带身份证原件,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
    (5)法院一般会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可以到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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