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妈妈再婚嫁给了我父亲。自从我出生不到一岁,我母亲就离婚了。我和前夫生的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住在一起。我一直和我父亲住到现在。我母亲直到成年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长大后有义务赡养母亲吗?

赡养
2023-06-10 21: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赡养父母,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子女有义务赡养再婚父母。如果再婚父母对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是需要对抚养人尽赡养义务的。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
    子女赡养父母的,可以在精神上给予抚慰、经济上给予供养、生活上给予照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