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未离婚前在外有了一个小孩,但一直住在家里,并且第三者的老家在他们没出席的情况下给他们摆了酒席,现在离婚一年了,还可以追究重婚罪么。

离婚
2018-08-09 14:5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了解重婚罪保护的是什么,为什么会采用刑事处罚措施来保护。首先,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挑战。对于违背一夫一妻制的,则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惩罚。所以,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重婚前的婚姻有效。
    所以,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前未领取结婚证,邻里承认的事实婚姻
    对此,目前还存在分歧,各地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一些地区认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实婚姻,有些地区只承认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
    此时,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对你的提问回复如下:首先,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案中,你说的情形可能符合第二项,但是如果你要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男方与第三者同居才能主张,同时离婚损害赔偿是诉讼离婚才能提出的,如果协议离婚后不能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关于嫁妆问题,原则上嫁妆为女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予以返还。
    建议你先搜集可以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再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原则上赔偿数额不会超过5万元,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女方只要没有在已婚身份前提再次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构成重婚。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先就共有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一方不愿离婚,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