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租合同到期,多住一个月也交了这个月的房租了,现在可以要求退回押金嘛

房屋租赁
2023-06-11 05: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租到期后,承租人没有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应当退押金。如果出租人不退押金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租合同未到期但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的,押金依然能退回。但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退租,不退给承租人押金的,则出租人可以不退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签一年的租房合同半年不住押金一般是要求退的,特别约定的除外。押金属于金钱质保的一种,是质押担保的一种形式。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是可以不用退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