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您在吗?有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

2023-06-11 06:0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有什么问题呢
  • 经常居所地是指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
    在处理涉外纠纷时,经常居所地的认定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判断当事人是否相对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面还要看当事人是否主观上有将该地作为生活中心的居住意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 您好,有问题可以直接提出来的,便于律师们为您解答,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若咨询的问题出于隐私考虑不便公开,也可以私信咨询律师的。当然,还也可以搜索律师,进行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咨询,最终目的是通过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和方案思路,帮助您释疑解惑、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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