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朋友是一个女孩,开私家车与前车追尾,因被撞车驾驶员为男性,害怕挨打,将车开走,几分钟后打电话让家人找被撞的车,一起去医院,积极协商救治,并给付对方押金五万,签协议让对方撤案,请问我朋友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吗?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谢谢了!

2019-05-24 14:43: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关于肇事逃逸后的赔偿问题,《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和责作来认定: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必要情况还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